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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闻学院 重庆师范大学传媒学院(新媒体学院)院徽征集公告

创建:2014年12月10日 22:04,撰稿:admin,编辑:admin,点击:

 

 重庆新闻学院 重庆师范大学传媒学院(新媒体学院)

院徽征集公告

 

重庆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原影视传媒学院),1985年开始摄影高等教育,1995年开始影像工程本科教育。经过三十年来传媒教育积淀,传媒学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现共有6个本科专业(含方向):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出镜记者)、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新闻学和数字媒体艺术。传媒学院为社会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的传媒人才,为传媒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2011年,学校与国内新媒体领军企业共同建立重庆师范大学新媒体学院,新媒体学院以建立新媒体人才培养高地为己任,探索校企合作办学新模式,成立理事会指导和推进学院发展,建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打造中国新媒体教育高地。

2014年4月28日,根据中宣部和教育部要求,重庆市委宣传部与重庆师范大学共建的重庆新闻学院成立。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新闻办原副主任王国庆受聘为重庆新闻学院院长,重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燕平为院务委员会主任。作为全国首批部校共建的10个试点新闻学院之一,重庆新闻学院的成立为学院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为了更好地彰显传媒学院的办学理念、文化内涵和学院精神,充分展现学院特色,培养同学们爱院爱校之情,增强学院的形象辨识度,扩大学院的社会影响力,现决定面向全院师生征集学院院徽设计方案。

一、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征集的院徽设计方案旨在推进重庆新闻学院重庆师范大学传媒学院(新媒体学院)的文化建设,增强传媒人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以彰显传媒学院的专业特色和文化特色,发挥弘扬学院精神、传播学院形象的作用。

二、活动对象

全院师生(设计者可以是个人或由团体的形式构成,团队人数限制在5人以内。)

三、活动流程

作品征集: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20日

作品评选:2014年12月21日——2014年12月25日

颁奖典礼:2014年12月26日(传媒学院新生教学成果汇演)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体现传媒特色,展现传媒学子朝气与活力,色彩可大胆尝试,作品风格与表现形式不限,设计者可自由发挥。

2、作品积极向上,简洁大方,吸引眼球。

3、参赛作品形式不限,数量不限,可手绘也可用电脑软件绘制(手绘要求:平面设计图 宽度大小详细标明 A4纸 黑色碳素笔或者2B铅笔 上色清晰明了)

4、设计者须附上作品矢量图并标注所用字体,以及对设计作品的设计理念和寓意进行文字形式的阐述和说明(60字以上)。

五、投稿须知

1、投稿方式

(1)电子投档:图案文件格式为jpg,提交图案统一规格为:10×10CM,文字说明文件格式为doc或wps,两份文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投稿邮箱,压缩包命名方式为:年级+专业+设计者姓名+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2)纸质投档:平面设计图 宽度大小详细标明 A4纸 黑色碳素笔或者2B铅笔 上色清晰明了。可另附纸张写明设计意图与标志含义。

2、投稿邮箱:466256760@qq.com

   投稿地址:重庆新闻学院 重庆师范大学传媒学院(新媒体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办公室(汇贤楼传媒学院楼206室)

3、联系方式:学生会宣传部 刘瑶瑶 18523016207

             学生会宣传部 陈  溪 15340577314           

六、评选办法 

本次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将采取大众评审与专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遴选。 

1、初选    

由重庆新闻学院 重庆师范大学传媒学院(新媒体学院)进行初步筛选,选取5件入围作品。

2、复选

由传媒学院师生代表、校友代表以及专家共同组成的评委会对入围的作品进行复选,同时将5件作品在@重师传媒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微博上发起微博投票。

评委会将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结合微博投票结果得出综合得分,评出入选奖1名、入围奖4名,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七、奖项设置

入选奖1名,奖金1000元;入围奖4名,奖金200元。 

八、活动须知

1. 截止收稿时间为2014年12月21日17:00;

2. 设计者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可冒用他人信息,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参赛者应对作品可能引发的法律事务负全部责任;

3.设计者须严格按照征集要求投稿,否则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4.以团体形式参赛的设计者,奖金金额不变,团体每位成员都将获得荣誉证书。

5.设计方案一经采用确定为院徽,我院将与设计方案的权利人订立合同,其全部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重庆新闻学院 重庆师范大学传媒学院(新媒体学院)所有,重庆新闻学院 重庆师范大学传媒学院(新媒体学院)拥有对作品进行适当修改完善的权利。 

6.重庆新闻学院 重庆师范大学传媒学院(新媒体学院)拥有本次院徽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重庆新闻学院 重庆师范大学传媒学院(新媒体学院)

团总支·学生会

2014年12月1日

 

 

 

 

欢迎您参与设计创作,我们对每个来稿的设计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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